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站群模板发布时间:2024-01-04浏览次数:10

根据《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19〕72号),为保证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与预答辩申请

(一)时间:1月9日—2月26日

(二)审查内容: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国际研究生还必须HSK审核合格。

(三)系统材料提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系统设置毕业资格审查时间,研究生在系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与预答辩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四)如存在未走系统的研究生,提交材料审核

二、论文预答辩

(一)时间:3月11日前

(二)注意事项:

1.学院组织预答辩。学院成立至少由5位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答辩组,具体成员组成参考正式答辩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预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并给出预答辩决议。

3. 学院系统上传预答辩结果。

三、论文相似度检测

(一)时间:3月18日前

(二)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系统材料提交:研究生在系统进行“论文查重申请”,上传“查重稿”,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四)未走系统的研究生提交论文检测申请表和电子版“查重稿”。

四、论文送审

(一)时间:3月2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论文格式检测可登录“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进行检测。

(三)系统材料提交:研究生在系统进行“论文评阅申请”,系统填报信息,上传匿名的学位论文“送审稿”,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四)未走系统的研究生提交导师同意送审的电子版“送审稿”。

 五、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一)系统学位答辩申请:评审通过后,研究生在系统进行“学位答辩申请”,导师审核,学位点(系部)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时上交学院论文答辩纸质稿。

(二)未走系统的研究生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

(三)评阅意见出现1份“论文需做较大修改,本次不宜答辩”意见或3份均为“同意修改后答辩”意见须提交修改报告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方能答辩。

六、论文答辩

(一)时间:4月19日-5月10日

(二)注意事项:

1.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原则上要有校外实践导师参与。

2.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后1年内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1次。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重新答辩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当有半数及以上成员为原有成员。

3.学院系统上传答辩结果。

七、学院初审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一)时间:5月19日前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学位授予初审和表决,确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名单,并完成系统审核。

2. 各学院形成本学期学位授予一览表。

3. 未走系统的研究生根据学位申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国际研究生还需提供最新的护照复印件、HSK合格证明等材料。

4. 学院公示授予学位信息。

(三)材料提交:

1)纸质稿报送:学院将按要求准备的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决议及学生名单②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一览表纸质稿(含电子稿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办公室)。

2)研究生在系统上传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稿必须包含附有签名的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和“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学院审核。

3)未走系统的研究生上交全套学位申请材料,其中学位论文最终稿含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必须包含附有签名的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一份。

八、学位申请审核   时间:5月24日前。

九、学位授予 

1.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名单。时间:6月上旬。

2.学历学位证书印制。时间:2023年6月上中旬。

3.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时间:2023年6月14日前。

十、学位信息报送

各学院报送学位信息材料,提交学位网。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确保2024年春季学期毕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本系统尚在测试使用阶段,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3588318902(张工)。

 

附件:1.学位系统流程操作说明.zip

    2.学位授予相关附件(未走系统).zip

    3.学位论文相关制度文件及研究生培养手册.zip